为感谢广大基金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的支持,现正式推出基金份额持有人积分计划。 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积分规则》如下: |
积分规则
- 一、持有人积分适用范围
- 持有我公司旗下基金超过一定份额的投资者。
- 二、持有人积分适用时间
- 2008年3月10日起。
- 三、持有人积分积累方法
- 1、基本积分
- 浦银价值(519110):每持有满1万份,每1个自然日获持有人积分4分。
- 2、活动积分
- (1)开户赠积分
- A、代销开户:通过代销渠道开立基金账户,且确认成功信息被送达我公司的客户,赠送
开户积分20分。
- B、直销开户:通过我公司直销渠道(含我公司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)开立基金账户,且被确
认成功的客户,赠送开户积分50分。
- (2)生日赠积分
- 投资人在本人生日当天购买本公司基金,可获生日积分100分。本活动仅适用于用身份证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。
- (3)其他活动积分
- 未来我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一些活动,并根据情况对参与活动的“基金用户”赠送活动积分。详情请见各活动说明。
浦银安盛持有人积分标准列表
| # |
积分项目 |
涉及基金 |
销售渠道 |
积分单位 |
有效期 |
| 1 |
基本积分 |
|
|
|
|
|
|
浦银价值 |
所有渠道 |
4分/每满 10000份/每天 |
2008年3月10日起,活动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|
| 2 |
开户赠积分 |
|
|
|
|
|
|
所有基金 |
代销渠道 |
20分 |
2008年3月10日起到2008年6月30日止 |
|
|
所有基金 |
直销渠道 |
50分 |
2008年3月10日起到2008年6月30日止 |
| 3 |
生日赠积分 |
|
|
|
|
|
|
所有基金 |
所有渠道 |
100分/生日当日购买者 |
2008年3月10日起,活动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|
- 注:1、我公司如有新基金发行,将另行公布新基金每万份基金单位的每日积分分数。
- 2、新申购基金的积分从权益日(即下一工作日)开始计算,申购当日不计算积分。
- 3、基金赎回后不再计算积分。
|
|
- 四、持有人积分规则说明
- 1、“基本积分”按基金的持有时间,每日累计。
- 2、投资者在各渠道所购买的基金,合并计算积分。
- 3、活动积分与持有基金的基本积分享受同样待遇。
- 4、投资者的每个基金账户的积分,单独计算。
- 5、投资者的基金在非交易过户后,过户方的积分依旧保留在原账户上,不可转给接受方。
- 6、投资者一旦销户,以往的全部积分则予以清零。
- 7、每天计算的积分采用去尾法,精确到整数位。
- 五、客户分级标准
- 我公司“基金用户”按照累积的“持有人积分”,自动分为“入门客户”、“贵宾客户”、“黄金客户”、“白金客户”、“钻石客户”5个不同客户级别。
| 用户身份 |
分数类别 |
客户级别 |
积分起点 |
| 基金用户 |
持有人积分 |
入门客户 |
0 |
| 贵宾客户 |
14600 |
| 黄金客户 |
36500 |
| 白金客户 |
73000 |
| 钻石客户 |
730000 |
- 六、持有人积分查询
- 您可在我公司网站(http://www.py-axa.com/)——网上查询——我的账户中,查询到自己的最新“持有人积分”及您的“客户级别”。
- 七、持有人积分兑换
- 请参考我公司网站发布的各期具体的《积分兑换公告》。
- 八、保留权利
- 我公司保留对“基本积分”和各项“活动积分”暂停、终止的权利,以及新增“基本积分”涉及的基金品种、新增“活动积分”类别的权利。我公司保留对客户分级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。
- 九、解释权
- 本积分规则解释权归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
|